本標準規定了用符合本標準要求的抗張強度試驗儀(yi) ,在恒速拉伸條件下測定抗張強度、斷裂時伸長和抗張能量吸收的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於(yu) 除瓦楞紙板外的所有紙(含瓦楞原紙)和紙板。
抗張強度試驗儀(yi) 在恒速拉伸下,把規定尺寸的試樣拉伸至斷裂測其張力,同時可記錄斷裂時的最大伸長和抗張能量。
檢測儀(yi) 器:ETT-AM材料試驗機
抗張強度試驗儀(yi) 儀(yi) 器應在 規定的恒速拉伸下可拉斷標準規定尺寸的試樣,測定抗張力和伸長。抗張力可在記錄儀(yi) 或一相 當裝置上記錄為(wei) 伸長的函數。抗張強度試驗儀(yi) 應包括:
1.1測量和記錄裝置 記錄抗張 力的精確度應為(wei) 實際作用力的土1% ,伸長的讀數精度應為(wei) 士0.1mm.
1.2 兩(liang) 個(ge) 試樣夾 可調節夾持力夾緊試樣的全寬。試驗過程中使試樣既不滑動亦不受損傷(shang) 。兩(liang) 個(ge) 夾頭的夾持麵和所夾試樣應在同- -平麵內(nei) ,在試驗過程中。夾線應保持士1的平行,且夾線應與(yu) 拉伸作用力方向和夾線與(yu) 試樣長度方向均保持土1"的垂直。兩(liang) 條夾線間的距離是可調的,應能調節到要求試驗長度,但偏差在士0.1mm範圍內(nei) 。
5.2積分儀(yi) , 或能測量抗張辦伸長曲線與(yu) 伸長軸線間的麵積的其它裝置.或能計算紙條破裂功的積分儀(yi) ,記錄精確度為(wei) 土2%。
5.3試樣 裁切裝置應能將 試樣哉切成標準規定的尺寸。
試驗步驟:
1 根據產(chan) 品標準的規定確定浸水時間, -般為(wei) 1 h或2h.然後將試樣浸漬於(yu) 符合GB/T 10739規定的水中,待浸漬到達規定時間後,將試樣從(cong) 盤中取出,用濾紙或吸壘紙輕輕吸去試樣表麵的水。
如果是吸水性很強的試樣,建議隻將試樣的中心部分沒濕,保持兩(liang) 端T燥。- -般將試樣彎成環狀,將試樣的中心部分沒入水中,待水均勻地接觸試樣全寬並沒過其上表麵時,已濕長度包括試樣的中心部分應至少為(wei) 25 mm,但應不大於(yu) 50 mm.浸水到規定時間後,取出試樣,並輕輕吸去試樣表麵的水。
2將浸水井吸去表麵水的試樣,迅速置於(yu) 抗張強度試驗儀(yi) 上,測定抗張強度。--般濕抗張強度的縱橫向應各10張試樣。
如果測定抗張強度保留率,則幹抗張強度的測定也應縱橫向試樣各10張。對於(yu) 濕抗張強度很低的紙,則應采用多層試樣進行測定。且縱橫向均應各測定10個(ge) 結果。